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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报告
CN-D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

法规条款模式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条文级全文框架,覆盖第1条至第55条,用于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义务逐条评估。

版本: 2021覆盖状态: 完整覆盖 (55/55)控制项/量表/总计: 55/0/55当前展示: 7 / 557 个分类
DSL-ART-037第三十七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,提高政务数 据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时效性,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的能力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三十七条义务强度: SHOULD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38第三十八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、使 用数据,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、行政法 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;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 私、个人信息、商业秘密、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 以保密,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义务强度: MUST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39第三十九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 定,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, 保障政务数据安全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义务强度: MUST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40第四十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、维护电子政务系 统,存储、加工政务数据,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,并应 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受托方应当依 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,不 得擅自留存、使用、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四十条义务强度: MUST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41第四十一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 则,按照规定及时、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。依法不予公开的 除外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四十一条义务强度: MUST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42第四十二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,构建统一规 范、互联互通、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,推动政务数 据开放利用。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义务强度: SHOULD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
DSL-ART-043第四十三条法规条款
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/ 第五章条文

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适用本章规定。 第六章 法律责任

评估
来源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条义务强度: SHOULD数据处理者法条合规落实CN
证据建议: 核查数据治理制度、分类分级台账与审计留痕。
评估状态:
评估备注: